甘肅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2)
5.參加其他單獨招生的特殊類型考生,必須在當地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報名,以便錄取后完成學籍電子注冊。對學校有專業考試要求的考生還需辦理《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準考證》。
6.所有參加高考考生報名時必須參加縣(區)招生辦組織的數碼照相。
三、報名信息的采集和管理
(一)考生基本信息實行網上采集方式,具體填報網址為www.ganseea.cn。
(二)考生圖像信息實行數碼照相采集方式?忌鷪D像信息采集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 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顏色為白色,寬高應小于480×64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寬,文件大小不得超過30K。圖像信息采集的具體時間和人員培訓等事宜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考生綜合信息的采集按《關于做好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教基[2013]18號)執行。具體工作安排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自行決定。
(四)市(州)招辦負責對縣(區)招辦采集的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校驗。2016年12月10日前,上報藝術類考生基本報名信息數據庫(含藝術類考生照片);2017年1月15日前,上報除藝術類外其他類別考生基本報名信息數據庫(含考生照片);2017年3月1日前,上報報名資格審查庫。
(五)加強報名信息采集的準確性。各地要認真履行“招辦打印、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存檔”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認真檢查身份證號、姓名、民族、學籍、實際就讀學校、戶籍等關鍵信息,對錄入的各類信息要反復核對。要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管理員、數碼照相工作人員等關鍵環節的崗前培訓。要加強中學信息采集和初審工作,重點發揮班主任的第一道“關口”作用,減少因考生本人填寫錯誤或理解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失誤,切實提高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信息采集的質量。
(六)加強信息采集工作的內部管控。要強化報名信息的安全意識,完善管理辦法,規范操作程序,加強數據的備份和管理。原始數據一式兩份,過程數據隨時備份,專人保管。上報數據必須經主要負責人簽發。相關統計數據及采集軟件,僅限招生考試工作使用,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對外傳播。對下發的各種考試證件,要嚴格落實“誰簽發,誰負責”的制度。
(七)加強考生信息的保護和管理。對考生聯系電話、家庭住址等報名信息及相關資料,市(州)、縣(區)招生辦和各有關中學要嚴格管理,非工作需要,嚴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責任追究
(一)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要嚴格按照我省五部門聯合下發的《報名工作規定》執行。公安部門負責審查考生的戶籍和民族成份;主管學籍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考生的學籍;民族事務部門負責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審批;縣級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和相關部門提供的材料,負責審查各類考生的報名資格;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教育、公安、招生考試機構等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及執行政策和紀律的情況。
(二)健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的公示制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審核通過后,各地要將此類考生的審查結果在考生報名地縣(區)招生辦及就讀中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做好殘疾考生的身份驗證工作。殘疾考生報名信息匯總后,由縣(區)招辦負責提供給縣(級)殘聯,并配合縣(級)殘聯對殘疾考生進行身份確認和信息驗證。
(四)對于未能及時提供報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縣(區)招生辦應根據實際情況讓考生先報名,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免錯過報名時限;對于審查過程中不能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區)招生辦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確保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五、報名費用
考生高考報名收費按照《關于大中專院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報名工作的領導
各級招委會要充分發揮部門協作機制,按照《報名工作規定》職責分工,周密部署,切實做好報名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各級招委會和中學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認真制定報名工作細則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報名工作按時完成。
(二)規范操作,精細管理,切實做好報名信息的采集
考生圖像信息、身份證號、姓名、性別、民族、實際就讀學校、戶籍等是考生身份確認、新生復查、學籍注冊等的重要依據,各級招辦和中學要按照規定的信息采集標準、資格審核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完成各項報名手續。報名工作結束后,相關信息不得擅自更改,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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