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课程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社会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举办金融学专业课程研修班。
一、进修专业及方向
1.金融学专业
2.金融学—投资方向
严格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
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同等学力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人员。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3年后,参加申请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正在招生
2.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节假日均有值班老师接待咨询报名)
3.报名手续:
⑴填写同等学力人员金融学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⑵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六、进修时间
夏季班每年6月—第三年6月,冬季班每年12月—第三年12月(教学两年)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结束后组织课程考试。
八、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专业课程研修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每人:金融学及金融学相关方向学费 32000元。外地办班学费见当地招生简单。学费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
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2008年1月18日《收费制度的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10-51268840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