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一
高等數學由原來的“約60%”變為2007年的“約56%” ,線性代數由原來的“約20%”變為2007年的“約22%”,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由原來的“約20%”變為2007年的“約22%”
題型比例:
填空題與選擇題由原來的“約40%”變為2007年的“約45%”,解答題(包括證明題)由原來的“約60%” 變為2007年的“約55%”
高等數學
一、函數、極限、連續
考試要求:
8、由原來的“理解無窮小、無窮大的概念,掌握無窮小的比較方法,會用等價無窮小求極限”變為2007年的“理解無窮小量、無窮大量的概念,掌握無窮小量的比較方法,會用等價無窮小量求極限”
二、一元函數微分學
考試要求:
7、由原來的“掌握函數的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的簡單應用”變為2007年的“掌握函數的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的應用”
三、一元函數積分學
考試內容:
刪去2006年大綱中的“用定積分表達和計算質心”
六、多元函數積分學
考試內容:
由原來的“已知全微分求原函數”變為2007年的“二元函數全微分的原函數”
考試要求:
5、由原來的“會求全微分的原函數”變為2007年的“會求二元函數全微分的原函數”
6、由原來的“會用高斯公式、斯托克斯公式計算曲面、曲線積分”變為2007年的“掌握用高斯公式計算曲面積分的方法、并會用斯托克斯公式計算曲線積分”
七、無窮級數
考試要求:
5、由原來的“絕對收斂與條件收斂的關系”變為2007年的“絕對收斂與收斂的關系”
7、由原來的“逐項微分”變為2007年的“逐項求導”
八、常微分方程
考試內容:
由原來的“變量可分離的方程”變為2007年的“變量可分離的微分方程”
線性代數
二、矩陣
考試要求:
4、由原來的“掌握矩陣的初等變換”變為2007年的“理解矩陣初等變換的概念”
三、向量
考試要求:
3、由原來的“了解向量組的極大線性無關組和向量組的秩的概念”變為2007年的“理解向量組的極大線性無關組和向量組的秩的概念”
五、矩陣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考試要求:
2、由原來的“了解相似矩陣的概念、性質及矩陣可相似對角化的充分必要條件”變為2007年的“理解相似矩陣的概念、性質及矩陣可相似對角化的充分必要條件”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二、隨機變量及其分布
(一)隨機事件和概率
考試內容:
由原來的“隨機變量及其概率分布”變為2007年的“隨機變量”
(三)多維隨機變量及其概率分布
考試內容:
由原來的“隨機變量的獨立性和相關性”變為2007年的“隨機變量的獨立性和不相關性”。
由原來的“常用二維隨機變量的概率分布”變為2007年的“常用二維隨機變量的分布”
(四)隨機變量的數字特征
考試要求:
2、由原來的“會根據隨機變量的概率分布求其函數的數學期望”變為2007年的“會求隨機變量函數的數學期望”
(六)數理統計的基本概念
考試內容:
由原來的“正態總體的某些常用抽樣分布”變為2007年的“正態總體的常用抽樣分布”
考試要求:
3、由原來的“了解正態總體的某些常用抽樣分布”變為2007年的“了解正態總體的常用抽樣分布”
數學二
由原來的“高等數學約80%,線性代數約20% ”變為2007年的“高等數學約78%,線性代數約22% ”
題型比例:
由原來的“填空題與選擇題約40% 、解答題(包括證明題)約60%”變為2007年的“填空題與選擇題約45% 、解答題(包括證明題)約55%”
高等數學
一、函數、極限、連續
考試內容:
由原來的“簡單應用問題的函數關系的建立”變為2007年的“函數關系的建立”
考試要求:
1、由原來的“會建立簡單應用問題中的函數關系式”變為2007年的“會建立應用問題中的函數關系”
4、由原來的“了解初等函數的基本概念”變為2007年的“了解初等函數的概念”
8、由原來的“理解無窮小、無窮大的概念,掌握無窮小的比較方法,會用等價無窮小求極限”變為2007年的“理解無窮小量、無窮大量的概念,掌握無窮小量的比較方法,會用等價無窮小量求極限”
二、一元函數微分學
考試要求:
4、由原來的“會求分段函數的一階、二階導數”變為2007年的“會求分段函數的導數”
5、由原來的“了解柯西中值定理”變為2007年的“了解并會用柯西中值定理”
7、由原來的“掌握函數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的求法及其簡單應用”變為2007年的“掌握函數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的求法及其應用”
三、一元函數積分學
考試要求:
刪去2006年大綱的“6、了解定積分的近似計算法、質心”
四、多元函數微積分學
考試內容:
由原來的“多元函數偏導數的概念與計算”變為2007年的“多元函數的偏導數和全微分”
線性代數
二、矩陣
考試要求:
1、由原來的“理解正交矩陣”變為2007年的“了解正交矩陣以及它的性質”
四、線性方程組
考試要求:
3、刪去2006年大綱的“理解解空間的概念”
五、矩陣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考試內容:
刪去2006年大綱的“相似變換的概念及性質”
六、二次型(新增)
考試內容:
二次型及其矩陣表示 合同變換與合同矩陣 二次型的秩 慣性定理 二次型的標準形與規范形 用正交變換和配方法化二次型為標準形 二次型及其矩陣的正定性
考試要求:
1、了解二次型的概念,會用矩陣形式表示二次型,了解合同變換和合同矩陣的概念
2、了解二次型的秩的概念,了解二次型的標準形、規范形等概念,了解慣性定理,會用正交變換和配方法化二次型為標準形
3、理解正定二次型、正定矩陣的概念,并掌握其判別法。
數學三
考試科目:沒有變化。
試卷結構:
內容比例:微積分由原來的約占50%增加為約占56%;
線性代數由原來的約占25%減少為約占22%;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由原來的約占25%減少為約占22%。
題型比例:填空題與選擇題的比例由原來的約占30%增加為約占45%;
解答題(包括證明題)的比例由原來的約70%減少為約占55%。
微積分
一、函數、極限、連續
考試內容
“無窮小和無窮大的概念及其關系”修改為“無窮小量和無窮大量的概念及其關系”
“無窮小的性質及無窮小的比較”修改為“無窮小量的性質及無窮小量的比較”
考試要求
1.“會建立簡單應用問題的函數關系”修改為“會建立應用問題的函數關系”。
6.“會應用兩個重要極限”修改為“掌握利用兩個重要極限求極限的方法”。
7.“理解無窮小的概念和基本性質,掌握無窮小的比較方法。了解無窮大的概念及其與無窮小的關系。”修改為“理解無窮小量的概念和基本性質,掌握無窮小量的比較方法。了解無窮大量的概念及其與無窮小量的關系。”
二、一元函數微分學
無變化。
三、一元函數積分學
考試內容無變化。
考試要求
將廣義積分寫做反常積分。其他無變化。
四、多元函數微積分學
考試內容無變化。
考試要求
4.“會解決某些簡單的應用問題”改為“會解決簡單的應用問題”。
其他無變化。
五、無窮級數
無變化。
六、常微分方程與差分方程
無變化。
線性代數
一、行列式
無變化。
二、矩陣
無變化。
三、向量
無變化。
四、線性方程組
無變化。
五、矩陣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無變化。
六、二次型
無變化。
綜上:線性代數的考試內容和考試要求均無變化。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一、隨機事件和概率
無變化。
二、隨機變量及其分布
考試內容無變化。
考試要求
2.增加了“掌握幾何分布及其應用”。
其他無變化。
三、多維隨機變量的分布
無變化。
四、隨機變量的數字特征
無變化。
五、大數定律和中心極限定理
無變化。
六、數理統計的基本概念
無變化。
七、參數估計
無變化。
八、假設檢驗
無變化。
綜上:概率論與數理統計部分只增加了要求“掌握幾何分布及其應用”,其他均無變化。
數學四
(一)試卷結構
內容比例:
2006年 微積分 50 % 線性代數 25% 概率論 25%
2007年 微積分 56 % 線性代數 22% 概率論 22%
題型比例:
2006年 填空題與選擇題 40% 解答題(包括證明)60%
2007年 填空題與選擇題 45% 解答題(包括證明)55%
(二)微積分
1,函數、極限、連續
1,會應用兩個重要極限 改成 掌握利用兩個重要極限求極限的方法。
2,了解閉區間上連續函數的性質(有界性、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定理、介值定理)及其簡單應用 改成 理解閉區間上連續函數的性質(有界性、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定理、介值定理),并會應用這些性質。
2,一元函數微分學
考試內容:
導數的概念 改成 導數和微分的概念;
增加 平面曲線的切線與法線;
導數的四則運算 改成 導數和微分的四則運算;
復合函數、反函數和隱函數的導數 改成 復合函數、反函數和隱函數的微分法;羅爾定理和拉格郎日中值定理及其應用 改成 微分中值定理;
函數單調性 改成 函數單調性的判別
考試要求:
增加 會求平面曲線的切線和法線方程;
增加 了解柯西中值定理,掌握定理的簡單應用;
掌握函數單調性的判別方法及其應用,掌握函數極值、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的求法,會求解較簡單的應用題 改成 掌握函數單調性的判別方法,了解函數極值的概念,掌握函數極值、比較大值和比較小值的求法及其應用;
會求函數的斜漸進線 改成 會求函數的漸進線;
3,一元函數的積分學
考試要求:
會利用定積分計算平面圖形的面積和旋轉體的體積 改成 會利用定積分計算平面圖形的面積、旋轉體的體積和函數的平均值;
4,多元函數微積分學
考試要求:
了解二元函數的極限與連續的直觀意義 改成 了解二元函數的極限與連續的概念
5,常微分方程
沒有改變
(三)線性代數
1,行列式
沒有改變
2,矩陣
增加 掌握矩陣的轉置
了解方陣的冪,掌握方陣乘積的行列式的性質 改成 了解方陣的冪與方陣乘積的行列式的性質
3,向量
沒有改變
4,線形方程組
沒有改變
5,矩陣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
沒有改變
6.二次型 (新增)
考試內容:
二次型及其矩陣表示 合同變換與合同矩陣 二次型的秩 慣性定理 二次型的標準形和規范形 用正交變換和配方法化二次型為標準型 二次型及其矩陣的正定性
考試要求:
1,了解二次型的概念,會用矩陣形式表示二次型,了解合同變換和合同矩陣的概念;
2,了解二次型的秩的概念,了解二次型的標準形、規范形等概念,了解慣性定理,會用正交變換和配方法化二次型為標準形;、
3,理解正定二次型、正定矩陣的概念,并掌握其判別法。
(四)概率論
1,隨機事件和概率
沒有改變
2,隨機變量及其概率分布
沒有改變
3,多維隨機變量的分布
離散隨機變量的聯合概率分布、邊緣分布和條件分布 改成 二維離散隨機變量的聯合概率分布、邊緣分布和條件分布
4,隨機變量的數字特征
沒有改變
5,中心極限定理
考試內容:
增加 切比雪夫大數定律 伯努力大數定律 辛欽大數定律
考試要求:
增加 了解 切比雪夫大數定律、伯努力大數定律、辛欽大數定律,并會用相關定理近似計算有關隨機事件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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