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環境資源法 編號:17N
一、簡答題(每小題5分,共40分)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的環境是指什么?
2.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
3.簡述提起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時效。
4.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的森林資源和林地的含義。
5.簡述我國環境法律中有關公眾參與的規定。
6.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所保護的野生植物的含義。
7.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護法》規定的水土流失損害賠償民事責任。
8.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防汛與抗洪的內容。
二、論述題(每小題20分,共60分)
1.從立法體制和法規內容這兩個方面論述環境法規體系。
2.試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3.試述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提示: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意義、適用范圍、內容和實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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