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
200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試題
考試科目:民法學 科目代碼:437
一、概念辨析(比較下列每組概念,指出其不同點。每小題5分,共30分)
1,法人擬制說和法人實在說
2,財團抵押和浮動抵押
3,要約和要約邀請
4,名譽權和隱私權
5,締約責任和違約責任
6,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二、法條評析(指出下列法條的不足之處并說明理由。每小題6分,共18分)
1,我國《民法通則》第58條第(三)項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
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所為的
民事行為無效”
2,我國《擔保法》第88條規定:“留置權因下列原因消滅:(一)…
…;(二)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并被債權人接受的!
3,我國《合同法》第39條第1款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
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
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
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三、簡要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8分,共32分)
1,代理人在民事活動中應當承擔哪些義務?
2,簡述誠實信用原則在我國新《合同法》中的具體體現。
3,如何理解無因管理行為的構成要件中“管理人須有為本人謀利益的
意思”這一要件的含義?
4,簡述商標權與商號權的區別。
四、論述題(20分。提示:答題的內容應當包括此命題的含義、在此問題上
不同的立法例或學說主張、我國立法對此問題的態度以及你對該問題的
看法及其理由。)
評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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