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大學關于做好201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材料學院的復試工作辦法,從而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復試辦法如下:
一、成立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其組織成員如下:
組 長:蔣 青
副組長:孫大謙 于雅琳
秘 書:劉 徽 趙雯
各專業分別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各組組長名單如下:
材料物理與化學專業復試領導小組組長: 于文學
材料學專業復試領導小組組長: 曹占義
材料加工工程專業復試領導小組組長: 周 宏
鋼鐵冶金系復試領導小組組長: 趙宇光
材料工程領域專業碩士復試領導小組組長: 谷諍巍
二、成立資格審查小組:
組長:于雅琳
組員:劉徽 趙雯
三、復試分數線:
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315分;外語、政治成績不低于45分;數學(二)成績不低于68分;專業課成績不低于90分。
四、復試內容及方式:
1、筆試(專業課測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
內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質、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綜合面試滿分150分,其中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綜合面試的具體要求為:
(1)每生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每個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保存備查。
(4)復試小組成員在面試期間如必須接聽電話或有事暫時離開面試現場時,面試工作應暫停,待復試小組成員到齊后再進行面試工作。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的筆試和面試分別設定及格線,筆試為為60分,面試為90分,對在復試中筆試或面試沒有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到總成績,錄取時按照總成績排序。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及體檢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專業復試細則及復試名單見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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