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單證員考試復習:運費付至-CPT術語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1 10:41:10
C.P.T術語
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意為“運費付至…。”。
按此術語,賣方必須自負費用訂立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合同,提供通常的運輸單據, 并用電傳、傳真等快速通信方法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的充分通知。
同時,還須承擔貨物風險直至按合同規定時間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時為止,并自費領取出口許可證以及支付出口稅捐費用。
買方在上述指定地向承運人收取貨物,除支付貨款外并需支付除運費以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和卸貨費用以及進口稅捐,還須承擔貨物已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后的一切費用。
此術語(CPT)與CFR的區別是, CFR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而這一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特別適合于多式聯運。此術語雖包括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但風險劃分不在“船舷”,而是在貨交第一承運人。當賣方將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保管時,賣方即履行了交貨責任。
說明:
CPT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當貨物已被交給由賣方指定的承運人時,賣方即完成了交貨。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發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運費。
上述承運人與FCA術語中的承運人相同。如果為了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需要利用后續承運人,風險也自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CPT合同中,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本術語適用任何運輸方式,包括多式運輸。
在CPT合同中,賣方負責安排運輸,而買方負責貨物運輸保險。為了避免兩者脫節,造成貨物裝運(貨交承運人接受監管)后,失卻對貨物必要的保險保障,賣方應及時向買方發出“裝運通知”。
C.I.P術語
C.I.P. 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為“運費保費付至…”
該價格術語與上述(CPT術語)“運費付至”的主要區別是: 賣方除承擔“運費付至”術語下的風險和費用外,還應自費投保“貨物運輸險”。
這里應注意,在“CIF術語”中,保險險別是海洋運輸險別,而“CIP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故承保險別的內容需由買、賣雙方根據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