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國際貨運代理考試基礎知識(1)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8
一、國際貨運代理的概念
國際貨運代理來源于英文的“internationalFreightForwarder”
1、我國政府主管部門(商務部)對國際貨運代理出臺的定義
“國際貨運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并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
從事的業務:國際代理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
2、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制定的國際貨運代理的定義
1996年10月頒布的《國際貨運代理服務示范條例》(又稱為FIATA貨運代理標準交易條件)中給國際貨運代理人和國際貨運代理服務做出了定義。
“國際貨運代理”是指與客戶簽訂國際貨運代理服務合同的人。
(04年推出)“國際貨運代理及物流服務”指的是所有和貨物的運輸相關的服務,及貨物的拼箱、儲存、處理、包裝和配送等相關的服務和上述服務相關的輔助性及咨詢服務,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海關和財政事務、貨物的官方申報、安排貨物的保險、代收或支付貨物相關的款項和單證等服務。
「09真題」3、FIATA對“國際貨運代理及物流服務”的最新定義指的是:所有和貨物的運輸(即采用單一的模式或多式聯運模式所完成的運輸)相關的服務,及貨物的拼箱、儲存、處理、包裝或配送等相關的服務,和與上述服務的輔助性及咨詢服務,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海關和財政事務、貨物的官方申報、安排貨物的保險、代收或支付貨物相關的款項與單證等服務。( )正確
3、國際貨運代理的性質
國際貨運代理人其本質就是“國際貨運中間人”?梢园缪“代理”的角色,也可以扮演“當事人”角色。國際貨運代理在社會產業結構中屬于第三產業服務行業。
「09」2、國際貨運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往往被認定為當事人并承擔當事人的責任。(。┱_
二、國際貨運代理業務范圍
。ㄒ唬┴涍\代理的服務對象
1、貨方
2、國家管理部門
3、實際承運人
4、儲存裝卸單位
5、物流服務中的工商企業等
「08真題」73.國際貨運代理人所從事的業務范圍非常廣泛,通常為接受客戶的委托,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各個環節的任務,其服務對象有(。。ABCD
A.出口商B.進口商
C.班輪公司D.航空公司
。ǘ┪覈膰H貨運代理業務范圍
1、攬貨、訂艙(含租船、包機、包艙)、托運、倉儲、包裝
2、貨物的兼裝、監卸、集裝箱拆箱、分撥、中轉及相關的短途運輸服務
3、報關、報檢、保險
4、繕制簽發有關單證、交付運費、結算及交付雜費
5、國際展品、私人物品以及過境貨物運輸代理
6、國際多式聯運、集運(含集裝箱拼箱)
7、國際快遞(不含私人信函)
8、咨詢
9、第三方物流
10、無船承運業務
「09年真題」1、根據FIATA貨運代理標準交易條件的規定,國際貨運代理人可以提供的服務包括辦理(。〢BCD
A貨物的儲存B貨物的運輸C貨物的保險D貨物的官方申報
三、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
1、組織協調作用
2、專業服務作用
3、溝通控制作用
4、咨詢顧問作用
5、降低成本
6、資金融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