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單證員基礎理論第七章:單據制作與改錯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12-27 15:18:43
單據制作與改錯(一)
本章考情:
在單據制作與改錯雖然是兩種題型,但考的知識點卻是相同的。主要涉及的單據包括發票、匯票、提單、保險單、產地證、裝箱單、受益人證明等單據。具體情況如下表:
單據名稱、年度、分值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商業發票
20分
9分
10分
8分
∨
形式發票
24分
匯票
7分
10分
∨
裝箱單
10分
20分
8分
∨
提單
10分
14分
10分
∨
保險單
10分
12分
∨
一般原產地證
15分
12分
∨
FORM A
10分
8分
核銷單
7分
報檢單
13分
貨運委托書
15分
質量證明
8分
受益人證明
8分
∨
商業發票
1、出票人名稱、地址等描述必須醒目、正確。
如是采用信用證方式收匯的,必須與信用證上受益人(出口商)的名稱、地址等完全一致。同時要注意與其他單據上顯示的出口商的名稱地址的一致性。采用信用證時,《UCP600》規定發票必須由受益人出具。對可轉讓信用證,在第一受益人換單條件下,第二受益人可出具自己為出票人的發票。如果信用證已被轉讓,銀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出具的發票。
發票的出票人有兩種表示方式:一是發票的信頭直接顯示受益人名稱;二是由受益人在發票上進行簽署。在實務中,如果發票的出票人是受益人下屬的某個部門(例如ABC Co.Ltd., Export Dept.),根據國際商會專家小組的意見,這是不允許的。
例:信用證條款如下:
APPLICANT:XYZ COMPANY,ANYTOWN
BENEFICIARY:ABC COMPANY NANJING
DOCUMENTS RE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發票的出具人應為:ABC COMPANY NANJING
2、出票日期及出票的基礎信息方面必須注意事項:
出票日期一般不遲于裝運日。
如信用證沒有特別規定,發票日期早于信用證的開證日也可以接受。如礦砂、煤等散裝貨物,必須裝完后才能根據裝貨實際重量制作商業發票。
如果發票的貨物涉及不止一個合約的,發票上顯示合約號必須包括全部合約。
在信用證方式下,必須標明該筆交易中的信用證號碼。
商業發票日期可以晚于匯票日期。 ( 否 )(2006年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