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章節復習第七章(14)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12-28 16:22:49
9. 交貨地點(Place of Delivery)
—— 填寫最終目的地名稱。如貨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的話,該欄可以留白,也可以填寫目的港名稱。
10. 提單號碼(B/L No.)
——提單上必須注明承運人及其代理人規定的提單編號,以便核查,否則提單無效。
11. 簽發的提單份數(Nos.of Original Bs/L)
—— 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提貨。正本提單的份數應按信用證的要求,在本欄目內用大寫(如TWO,THREE等)注明。每份正本提單的效力相同,憑其中一份提貨后,其余各份失效。根據信用證規定填寫,用英文大寫注明,如“Two”或“THREE”等。
1)信用證規定的每一種單據須至少提交一份正本。
2)如果信用證要求提交單據的副本,提交正本或副本均可。
3)提單為唯一的正本提單,或如果以多份正本出具,提單中須表明全套正本的份數。
我們一般從貨代處會得到三正三副的提單,根據信用證的要求交給銀行。
例如:信用證條款如下:
FULL SET OF CLEAN “SHIPPED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WITH 2 NON-NEGOTIABLE COPIES
如果信用證要求全套的話,提單的份數欄目,一般填寫三。
上面的例子中,只需提供三正兩副給銀行就可以了。
12、標記與號碼,箱號碼與封號(marks &nos,Container /Seal No.)
1)提單上的標記、號碼應與信用證和其他單據中的嘜頭一致。若沒有嘜頭,用“N/M”,不能空白。
2)填寫集裝箱號碼。鉛封號是海關查驗貨物后作為封箱的鉛制關封號,應如實注明。
13. 箱數與件數(Numbers of Packages or Shipping units)
——◆ 按貨物實際裝運情況填寫外包裝的件數,如“100 bales”“250 drums”, 在欄目下面的空白處或大寫欄內加注大寫件數,如,“SAY ON HUNDRD BALES ONLY.”
◆ 散裝貨可注明“In bulk”字樣,無需列明大寫件數。
◆ 如有多種貨物采用多種包裝,則應分別列明各種貨物的件數和包裝種類并加列合計總件數
例如:
100 cartons
50 bales
30 cases
180 Pack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