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考點:核銷單的核銷問題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3-01-17 15:22:45
六、出口單位收匯核銷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即期出口項下,出口企業應當在出口報關之日起100天內憑核銷單、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發票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遠期出口項下,出口企業應當在收到外匯之日起10天內,持上述材料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2、外匯局只能對出口企業已網上交單成功的核銷單、報關單進行收匯核銷。
3、收匯金額少于出口貨物總價500的差額或多收匯超過2000美元的核銷,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出口商品國外市場行情變動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相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2)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
(3)動物及鮮活產品非正常死亡或損耗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到岸商檢機構的證明;
(4)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進口商倒閉產生的收匯差額:需提供官方正式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5)進口國匯率變動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報刊等官方正式新聞媒體刊登的匯率資料;來源:考試大
(6)益短裝原因造成收匯差額的:需提供提單或其他正式的貨運單證;
(7)其他原因造成收匯差額的:需提供外匯局認可的有效憑證。
(二)辦結時間:單證齊全,當即辦理。5個工作日錄入電腦。
七、出口單位核銷單的遺失及補辦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業遺失空白核銷單的,應當在遺失之日起3日內自行上網掛失或向外匯局申請掛失。向外匯局申請掛失時應提供書面情況說明。如因未及時掛失造成經濟損失或導致違規行為的,責任由企業自負。2、對于出口企業遺失已經報關出口未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的核銷單,出口企業須在15天內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核銷單退稅聯的網上掛失手續,外匯局理該核銷單的核銷手續后,為出口企業簽發"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補辦證明".
3、對于遺失巳經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的核銷單退稅聯的,出口企業須在15天內憑稅務部門簽發的與該核銷單對應的出口未退稅證明,向外匯局申請補辦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外匯局審核后方可為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補辦證明"和核銷單退稅聯的網上掛失手續。
八、核銷單的注銷、禁用
(一)按下列程序操作:
1、核銷單填錯或發生破損的,如未用于出口報關,可退回外匯局進行注銷;
2、出現下列情況時,外匯局將對出口企業已領未用的核銷單進行網上"禁用"操作:
(1)出口企業因關、停、并、轉不再經營出口業務,且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注銷的;
(2)出口企業存在嚴重違反外匯管理法規行為的;
(3)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禁用"的。
(二)辦理時間:依據情況,隨時辦理。
九、出口單位銀行水單核銷聯遺失補辦
(一)須提供下列文件:
1、水單核銷聯遺失補辦申請;
2、水單記帳聯復印件;
3、核銷登記本;
(二)辦理時間:外匯局審核,三個月后出具未核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