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9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報名時間
來源:發布時間:2009-02-12
各市州人事局、建設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8]7號)精神,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3月11日—2009年3月20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全國2009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時間為2009年5月9日至12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考務工作安排詳見附件1。
三、報名條件
各地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首次報考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①本文附件2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②不具備本文附件2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原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3要求執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本文附件3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四、報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考人員須登陸湖南省人事考試網(http://pta.hnrst.gov.cn/),點擊主頁上“考試報名”,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照片(照片須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
(二) 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并加蓋公章。新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按屬地原則先到所在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繳納報名費,然后到人事考試部門指定繳納考試考務費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續考人員可直接繳費。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的報考人員請于2009年3月23日至25日到湖南人才市場二樓(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4688383)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各市州資格審查和繳費時間在3月25日前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 根據湘價費[2004]281號文件規定,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按以下標準收取: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知識題(選擇題)考試每科105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科60元);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每科165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120元)。考務費在資格審查時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另外,根據湘價函[2004]4號,每人每科收取報名費15元(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時,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取)。
(四)打印準考證。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并繳費的應試人員請于5月3日至7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己承擔。
(五)跨省轉考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二部(聯系電話:2216500)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書,注意審核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人辦發[1996]52號文件規定,省職改辦將在發證前對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而通過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并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號)第七條第1款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各地人事考試部門須于3月31日前做好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的信息上報工作。
六、考前培訓及教材征訂
考前培訓及教材征訂工作由省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聯系電話:0731-2245096)負責組織實施。
七、其它事項
(一)考生在報名時,須仔細閱讀“2009年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4),按照要求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二)2009年度全國一、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8]7號)精神,為做好今年我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3月11日—2009年3月20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全國2009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時間為2009年5月9日至12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考務工作安排詳見附件1。
三、報名條件
各地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首次報考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①本文附件2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②不具備本文附件2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原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3要求執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本文附件3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四、報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考人員須登陸湖南省人事考試網(http://pta.hnrst.gov.cn/),點擊主頁上“考試報名”,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照片(照片須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
(二) 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并加蓋公章。新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按屬地原則先到所在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繳納報名費,然后到人事考試部門指定繳納考試考務費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續考人員可直接繳費。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的報考人員請于2009年3月23日至25日到湖南人才市場二樓(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4688383)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各市州資格審查和繳費時間在3月25日前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 根據湘價費[2004]281號文件規定,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按以下標準收取:一、二級注冊建筑師知識題(選擇題)考試每科105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科60元);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考試每科165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120元)。考務費在資格審查時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另外,根據湘價函[2004]4號,每人每科收取報名費15元(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時,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取)。
(四)打印準考證。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并繳費的應試人員請于5月3日至7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在考試當天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己承擔。
(五)跨省轉考的考生,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二部(聯系電話:2216500)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書,注意審核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人辦發[1996]52號文件規定,省職改辦將在發證前對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而通過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并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號)第七條第1款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各地人事考試部門須于3月31日前做好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的信息上報工作。
六、考前培訓及教材征訂
考前培訓及教材征訂工作由省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聯系電話:0731-2245096)負責組織實施。
七、其它事項
(一)考生在報名時,須仔細閱讀“2009年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4),按照要求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二)2009年度全國一、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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