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10年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通知
來源:來源于網絡 發布時間:2010-03-29 17:07:24
關于安排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陜人考發[2010]11號
各市、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外貿局,省級有關部門、中央駐陜有關單位、各高等院校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商務部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11日上午 8:30-11:30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
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
下午 2:00-5:00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
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
9月12日上午 8:30開始
外經貿外語口試(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及有關事項按照原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7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見附件)。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應符合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報名條件,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職業資格考試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通過網絡進行傳遞。考生可于4月3日至4月30日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sxrsks.cn),在網上填寫并下載打印《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考生須攜帶《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提供身份、學歷、學位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提交三張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
現場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時間為:4月6日至4月30日(假日除外)。現場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和省對外經貿干部培訓中心共同組織。西安地區的考生可就近在報名點辦理現場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手續。各市、區考生可在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現場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手續。考生報名確認資料,務必于報名工作結束后3日內報送省人事考試中心。
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聯系電話: 87440578、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57210、87447652。
省對外經貿干部培訓中心地址:1、西安市長安北路8號(省體育場東門、奧林匹克大廈A座6層A室),聯系電話:85590336、13008400555;2、西安市白鹿塬大學城狄寨路2028號(西安外貿職工大學),聯系電話:83572027、83572022。
四、收費標準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調發[2000]139號文件批準的45元/人.科收取,其中外經貿外語按兩個科目計算。
五、有關事項說明
1、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在報名時必須提供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含)以上的成績通知單。
2、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科目設置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等三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外經貿外語(從業,英、俄、日、法4個語種)分為筆試、口語2個部分,口語部分每個考生的考試時間為10分鐘。
考試管理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考試有關信息代碼不變。從2009年起已經撤消考一科的級別設置。
3、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或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都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4、根據商務部培訓中心《關于發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登記證書〉及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登記證書管理辦法〉的通知》(商培訓字[2007]114號)精神,自2007年度以后考試合格、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須2個月內在省對外經貿干部培訓中心進行首次注冊。
5、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6、考生于考前10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教材與培訓
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的征訂發行及考前培訓工作由省對外經貿干部培訓中心負責,并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未經批準,其他任何機構與個人不得擅自代理報名及培訓工作。
附件: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人發[2002]70號)
第七條 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第八條 申請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七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第九條 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本規定第七條所列基本條件、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六)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補充條件
摘自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人廳發[2004]45號)
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本年度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