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0年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10-04-14 15:48:16
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商務部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號),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1日、12日進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均須通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4月13日10:00至5月21日17:00 截止(24小時開通)。自5月21日17:00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
(二)報名確認
1、報名確認時間:2010年5月18日至21日截止(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確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二樓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咨詢電話:83776655。
(三)報考條件見附件1。
(四)報名的具體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見附件2。
二、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類別科目
9月11日上午
8:30—11:30
國際商務師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
外銷員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
下午
2:00—5:00
國際商務師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
外銷員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 英語)
9月12日上午
8:30開始外銷員外經貿外語口試(英語)一天考完
三、考試方式
(一)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科目設置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這三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
(二)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語)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全部在試卷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草稿紙由考點負責發放,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筆試、口試,我市暫受理英語語種。口語考試在一天內全部完成,每個考生口語考試時間為10分鐘。
四、其他事項
(一)具體考務工作由市考試院負責。
(二)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筆試、口試科目按兩科收費)。
(三)考試用書可在網上報名時一并預訂。
(四)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文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證書、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五)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者,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位)證書、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含B級〉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報考國際商務師的考生)原件以外,還須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原件(深圳市學歷驗證地址:深圳市寶安北路人才大市場6樓)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院審核發證窗口辦理領取證書手續。不符合報考資格者,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符合條件者,由市考試院頒發相關《資格證書》。領證時間、地點及領證手續可登錄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附件:
1、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相應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
已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含B級)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以下報名條件規定的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學歷、學位或資格 |
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最遲畢業年限 |
大學專科學歷 |
5年 |
2005年 |
大學本科學歷 |
4年 |
2006年 |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2年 |
2008年 |
碩士學位 |
1年 |
2009年 |
博士學位 |
|
2010年 |
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 |
8年 |
2002年 |
(二)報考外銷員從業資格:
1、中專以上學歷。
2、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到本地區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報名。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學歷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專業證書無效。
附件2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3日10:00至5月21日17:00截止(24小時開通)。報名流程如下:
1、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點擊“網上報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欄目→選擇《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或《2010年度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到用戶登錄界面→點擊“考生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完報名信息和預訂考試用書→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按要求上傳相片→點擊打印報名表→用A4紙從網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10年度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或《2010年度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單位審核確認。
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在《報名表》上加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
(二)報名確認
確認時間為 :2010年5月18日至21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截止。報名確認手續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報名表》原件和下述報考者必須提交的材料 →到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窗口審核報考資格→報名窗口辦理報名確認和預訂考試用書手續→領取繳款通知書并按時到深圳發展銀行繳費→報名完成。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在考試前的7—15天內自行登錄“市考試院網址”(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用A4紙打印準考證,并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赴考(兩證缺一不可)。否則,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報考者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一)報考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交以下資料:
1、《2010年度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考生本人簽名);
(二)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交以下資料:
1、《2010年度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 件應經本人簽名);
3、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含B級〉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復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均須用A4紙復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