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0年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通知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10-06-28 08:59:34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務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商務部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分為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外銷員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國際商務師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設《外經貿綜合業務》、《外經貿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2個科目,《外經貿外語》考試分筆試和口語2個部分。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其中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
二、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1、12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
9月11日:
8:30-11:30 外經貿綜合業務
14:00-17:00 外經貿外語筆試(英、俄、日、法語)
9月12日:
8:30 開始 外經貿外語口試(英、俄、日、法語)
一天考完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9月11日:
8:30-11:30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
14:00-17:00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
三、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具體時間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安排,網上報名時間應不少于15天。對確有正當理由錯過報名時間的考生應予補報。各市務必將報名時間、報名網址及時通知考生。
報考條件按原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于印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70號)有關規定執行。
考試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請考生根據各市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各市在報名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在報名時必須提供有效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含)以上的成績通知單。
(二)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四、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信息代碼不變。從2009年起已撤銷考一科的級別設置。各市要嚴格按照省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的資格考試考前規則模板的要求,做好報名信息采集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五、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科目設置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三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外經貿外語筆試(從業,英、俄、日、法)試卷設置不變。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口語部分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時從考題中隨機抽取,每個考生口語考試時間為10分鐘,考前有10分鐘的隔離準備時間。
六、考試費用的收取應嚴格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執行,具體標準是:筆試每人每科60元,外語口試每人54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2003〕25號文件執行。
七、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0年9月6日至12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各市務必將下載準考證的網址、時間、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確保考生順利參加考試。
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九、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商務部門參與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具體負責報考人員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經歷的審查確認。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商務部門要互相協調、緊密合作,嚴格掌握報名條件,規范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