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2010年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通知
來源:來源于網絡 發布時間:2010-06-28 09:07:32
各縣市區人事考試中心,市直及外地駐煙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0〕283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貫徹執行:
一、考試報名
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7月1日 —7月16日
現場審核時間:7月14日—7月16日
網上繳費時間:7月14日—7月17日
信息查詢時間:7月18日—7月19日
具體步驟是:
第一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登陸煙臺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ytrsks.gov.cn),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的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然后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上應帶有本人的照片圖像),并在規定的位置簽名。然后,連同本人的畢業證、身份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上交單位人事部門。
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時,請按文件要求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科目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第二步、現場審核:現場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地、各單位(或存檔單位)具體組織。
考生網上報名后,各地、各單位須按文件要求進行初審。在認真核實《資格考試報名表》后,給予簽字、蓋章。然后,統一收集《資格考試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以及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各單位在報名審核時,必須提供有效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含)以上的成績通知單。
第三步、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務于7月14日-17日登錄煙臺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ytrsk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
二、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執行,考試費用標準是:筆試每人每科60元,外語口試每人54元。
三、其他事項
(一)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分為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外銷員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國際商務師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
(二)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帶(液);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口語部分考試全國統一命題,考試時從考題中隨機抽取,每個考生口語考試時間為10分鐘,考前有10分鐘的隔離準備時間。
(四)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0年9月6日至12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附件1:《關于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0〕283號)
附件2: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基本條件: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一)申請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報名點進行報名。
(二)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年底。
(三)已取得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并符合暫行規定中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外經貿外語”科目,只參加“外經貿綜合業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
(四)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在報名時必須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
(五)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六)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組織的外銷員資格考試單科合格成績,不再有效。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