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事考試網:2011年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4-27 16:30:55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90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及商務部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2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度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9月24、25日兩天,其中,筆試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24日一天。
9月24日
上午 8:30—11:30 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
下午 2:00—5:00 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
二、科目設置及答題方式
(一)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其中《業務外語》考試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
(二)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筆試為閉卷考試。其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2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帶(液),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回收。
三、報考條件
(一)凡報名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者,必須是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的我國公民及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關于轉發〈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人通〔2005〕42號)文件精神執行。
(二)報考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中等專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大專院校在校生也可報考。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和大專院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或證明即可。
(三)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報名時提供在有效期內的B級及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上述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四、報名工作
(一)2011年度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從2011年4月11日—6月9日,報名網址:www.njrsks.com.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南京市2011年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選擇“2011年度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83151200.
(二)報名參加考試者須經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同意。 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于2011年6月6—10日攜帶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廈一樓(北京東路63號)18號窗口接受資格初審。聯系電話:83151995.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同上傳電子照片);
2.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4.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者還應提供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及以上合格證或60分及以上的成績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有效的業務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博士除外)。
(三)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1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對于有收費發票需求的考生,可在準考證打印期間憑身份證到南京人才大廈一樓(北京東路63號)18號窗口領取,聯系電話:83151995.由于涉及費用上繳,逾期無法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考生于9月19日-9月23日期間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com,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成績及合格證發放
考生請于考試兩個月后按照準考證上的成績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兩個月后登錄南京職稱資格網(www.njzz.gov.cn)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六、考前培訓與教材征訂
考前輔導培訓工作由省商務廳委托省進出口商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