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務師成績合格標準
來源: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04-01-16 17:07:10
人 事 部 辦 公 廳 文 件
國人廳發[2003]60號
關于2003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數據分析,經與商務部研究,現將2003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一)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科目為58分,國際商務專業知識科目為52分;業務外語科目須持有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
(二)外銷員從業資格:外經貿綜合業務科目為55分;外經貿外語(英語、日語、俄語、法語)科目中筆試和口試兩部分均為60分。 上述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請各地在檢查驗收工作的基礎上,按照上述標準對相應資格各科目的考試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有關數據,對核準后的數據,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月1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將作為發放相應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根據《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2002〕70號)有關規定,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為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在報名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前,必須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未提供該證者,不予核發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 四、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布合格標準、考試成績和發放相應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表:2003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略)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