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全文)(2)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 優化高校招生計劃結構。把握國家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的有利機遇,著力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積極爭取中央部委直屬高校優質生源計劃,爭取擴大中西部招生協作計劃,鼓勵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擴大招生,提高本科錄取率和重點高校錄取率。組織實施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努力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堅持質量優先、就業導向,科學合理分配我省高校招生計劃,引導高校優化學科專業結構。
2. 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完善義務教育劃片、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全面實行學區制,積極推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根據適齡人口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劃定學校招生范圍,保障入學機會公平。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改變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方式,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依據,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比例不低于80%。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辦高中跨市招生行為,規范民辦高中招生行為,鼓勵和支持轄區內示范性高中聯合招生。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升學考試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依據。按照確保義務教育基礎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總體要求,調整、優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改進考試形式和方式,合理確定考試科目成績等級呈現和使用。 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選擇、統籌兼顧的原則,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組織形式、成績呈現方式和使用。考試范圍涵蓋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3.規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構建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和社會實踐等。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4.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畢業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學力的各類社會成員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統一高考等多種途徑進入高職院校。考生可選報多所高職院校,擴大考生自主選擇權。制定規范有序的操作規程,加強過程監督管理。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探索和完善應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職、高職畢業生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
5.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加強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考試題庫建設。改進評分方式,強化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科學設計我省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教育考試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側重能力考查,確保命題質量。高考考試各科目從2016年起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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