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警察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博碩路1399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所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警察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警察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200元、治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偵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經濟犯罪偵查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朝鮮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刑事科學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交通管理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財務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元、藝術設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繪畫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每生每學年6200元。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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