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發展和醫療保障條件不斷提高,各大中型醫院規模不斷擴大,醫用氧氣需求亦急劇增大。醫療新型分子篩吸附制氧工藝的出現,逐步取代原有瓶裝供氧及液態供氧等方式,而目前國家相關消防院技術規范標準仍停留在年代對瓶裝氧及液態氧的認識上,醫用制氧裝建筑防火設計尚無具體規定,致使新建醫用制氧裝里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較難把握。對此,筆者就醫院制氧裝里在確保消防安全、合理設醫用氧氣供給系統從建筑防火設計上加以論述。
目前醫院供權方式現代醫用供氧采用集中供氧,氧氣瓶直接進入病房或手術室的方式基本被逐漸淘汰。目前集中供氧分為以下三種由高壓氧氣瓶組經氧氣匯流排減壓集中供氧由液氧儲槽經液氧汽化器氣化、減壓、穩壓后集中供氧由變壓吸附制氧設備生產醫用氧氣,直接連續供氧。
前兩種供氧方式的氧源主要由專業廠家與醫院非為一體利用低溫空氣分離方法生產,提供給醫院使用。第三種氧氣現制現用,制氧原料為取之不盡的空氣,一般在常溫低壓下運行,工藝操作簡單,體積小,供給維護、方便,一旦發生事故只需停止設備運行即可切斷氣源,它克服了瓶裝氧及液態氧的缺點與隱息,安全性相對較高,受到醫院青睞。
醫用制敘裝及建筑的火災危險性氧氣是助燃氣體,主要表現是其強氧化性,會使接觸到的可燃物特別是油脂等碳氫化合物自燃,在一定條件下還會引起金屬的燃燒,因此其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乙類,儲存于鋼姚內氧氣與乙塊、氫、甲烷等易燃氣體按一定比例混合能成為爆炸性混合物,能使油脂劇烈氧化引起燃燒爆炸。傳統的低溫制氧法生產流程復雜,設備繁多,且在低溫、高壓的狀態下進行,會放出大量的熱,冷卻不良會形成著火源生產過程中操作不當也易因產生的火花或火源遇到妞氣加速燃燒導致火災、爆炸。儲存的氧氣鋼瓶,液妞儲峨均為壓力容器,一旦泄籠也極易導致爆炸,特別是高壓氧氣流遇油脂、有機物等。
現行規范的相關規定目前我國現行的消防技術規范未對民用醫療建筑制氧裝里做具體規定,《氧氣站設計規范》任一適用于工業用低溫空氣分離制氧氧氣站的設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版第,條也只對液氧儲罐間進行了簡單規定“總容量不超過」時,儲罐間可一面貼臨所屬高層建筑外墻建造,但應采用防火墻隔開,并應設直通室外的出”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爭一第眾條規定,“供氧房宜布里在主體建筑的墻外,并應遠離電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規定不明確。
醫用制敘裝里建筑防火設計探討醫療機構附屬制氧建筑主要包括制氧設備間、氧氣儲存間。由于制氧工藝及醫療機構中心儲氧系統的要求,以及現代城市用地緊張、建筑緊湊原因,醫用制氧建筑通常距醫療主體建筑較近,完全依照現行消防技術規范相關條款執行,不能滿足要求。目前醫用制氧儲氣多為液氧,工藝多為低壓,一般壓力為一腳,因此筆者認為醫用制氧裝臉建筑除滿足現有規范明礁的要求外,應滿足以下要求氧氣火災危險性屬乙類,儲存于鋼罐內。確定液氧間距時,可將氧氣罐視為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應將儲罐容積按液氧折合成倉標準狀疙氣氧計算后進行其儲罐與建筑物、儲罐、堆場的防火間距,按本建規第條的規定執行。如某廠有個伽叮液氧儲罐,折合成氣氧為‘.今,按本規范第條第三檔今規定的防火間距執行,其余類推,與其他建筑物的距離原則按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考慮。與民用建筑,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主要考慮火災時相互影響和撲救火災的需要。制氧設備間、氧氣儲罐間嚴禁設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及醫療建筑的底層單獨修建時,如貼鄰其它建筑修建,應采用防火墻進行分隔,且屋頂構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的不燃燒體,其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貼鄰建筑相鄰房間不應設二經常有人房間及儲存油脂、有機物和大量可燃物的房間。
與其它建筑的防火間距可按現行規范適當放寬,具體可依周邊建筑的結構、功能決定,如有條件可修建在建筑的屋面上。液氧儲皓容應不超過時。
氧氣儲罐間與制氧設備間的間距可按現行國家標準’組氣站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根據工藝要求確定。氧氣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相鄰較大儲罐的半徑,是火災時撲救農施工、檢修的需要,制氧設備,應參照燃氣釗爐房要求,可設在建筑首層或地下一層,但除滿足高規對澎氣鍋爐房第條外還應增加規定單臺制氧機容量應控制在毛以內,制氧機的總容量應控制在恤以內設在地下室應與燃氣、燃油鍋爐房等具有易燃氣體、液體的區域采用防火墻分隔,且墻上不得開設門窗洞口,防止混合后發生燃燒爆炸的嚴重后果。氧氣儲罐與可燃氣體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相鄰較大罐的直徑,主要考慮可燃氣體儲罐發生爆炸事故時危及氧氣儲罐和消防撲救的需要。
儲罐與制氧設備及輸氧管道之間應設緊急切斷裝設安全可靠的送排風系統,以及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皿。
液氧儲罐與其泵房的間隔不宜小于。總容積小于等于耐的液氧儲罐設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專用獨立建筑物內時,與其使用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與現行國家標準《氧氣站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一致。高規對液氧儲罐的要求可參照丙類液體儲罐的要求,規定面向儲罐一面范圍內的建筑物外墻為防火墻時或儲罐間側范圍內的建筑物外墻為防火墻時,將液氧儲罐的容量適當放寬至一時。
與高規應協調統一起來,增加一條當醫院液氧儲罐容量不超過一,時,儲罐或儲罐間可一面貼鄰高層建筑外墻建造。考慮醫院等使用氧氣單位的實際情況,本條還對設足夠防火間距有困難時作了規定。對于低溫儲存的液氧,在實際使用中相對具有較安全,故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后,對其有關間距作了一定調整。如在低溫液體貯運設備使用安全規則》一中規定當液氧容器與其他建筑物、儲罐、堆場之間建有高于容器及防火物的防火隔墻時,可將距離減小到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值的一半。但液氧是強助燃劑,在液氧儲罐周圍內要禁止明火、杜絕一切火源,并要求設明顯的禁火標志。當液氧儲皓泄漏的液氧氣化后,與稻草、木材、刨花、紙屑等可燃物以及溶化的瀝青接觸時,遇到火源容易引起更猛烈的燃燒,致使火勢擴大,故規定其周圍一定范圍內不應存在可燃物。
綜上所述,綜合考慮醫院氧氣供給系統的經濟性、安全性及規范的協調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建規和高規對有關醫院供氧系統的相關規定應作相應調整,在建筑設上采用文中上述各項措施,且在日常嚴格管理,使用中嚴格操作規程,應能保證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