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時間:2月7日至28日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2-02-27
關于做好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及市(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2]5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2012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5月26、27日舉行,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2012年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7日至28日,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2年2月28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考試中心(803室)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或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和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
二、根據國人部發[2004]13號文件精神,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其他事宜
1、報考人從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是指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報告以及與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科研、教學、管理等工作。
2、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間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統一編號的證書。
3、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相關業務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四個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鋼筆或簽字筆、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前3科用2B鉛筆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部門發放、回收。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不變。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六、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925號)和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的規定,收費標準為:《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報名費10元。
衡水職考中心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