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知識輔導進料加工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03 16:06:46
(1)進料加工的含義
進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imported material),又稱為“以進養出”,是指從國外購進原料和輔料,利用本國的技術、設備和勞動力,加工出成品后再銷往國外市場的做法。我國開展進料加工業務涉及的行業很多,包括輕工、紡織、機械、電子和農、牧、漁等。
進料加工的主要做法有三種:
A、先簽進口原料的合同,加工出成品后,再尋找市場和買主。
B、先簽訂出口成品合同,根據國外買方的訂貨要求,再從國外購進原料,加工生產。
C、對口合同方式,即與對方簽訂原料進口合同的同時簽訂出口成品的合同。兩個合同相互獨立,分別結算。
(2)開展進料加工的意義
A、可有效利用國外資源,彌補國內資源的不足,發展出口創匯性生產,增加就業機會。我國一些沿海省市,進料加工出口占當年出口的比例已達30-60%.
B、進口國外較優質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進行生產加工,可促進加工企業產品的升級換代,增強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C、開展進料加工是我國企業參與國際分工的一種形式,可以充分發揮我國勞動力資源的比較優勢,促進我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D、可帶動相關企業生產的發展,產生較大的社會綜合效益。以家電、辦公設備加工貿易項目為例,其所用零部件有70-80%屬于境內加工貿易配套產品。
(3)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業務的區別
A、交易雙方的關系不同。進料加工業務的雙方是一種買賣關系;而來料加工業務的雙方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
B、產品的所有權不同。進料加工的產品所有權歸原料進口方即產品的出口方所有;來料加工的產品歸原料提供方所有。
C、原料的來源不同。進料加工是加工方自行進口原料進行生產加工;而來料加工是委托方提供原料。
D、所得利潤不同。進料加工的利潤是成品銷售收入減去原料外匯成本的差額;而來料加工的利潤是工繳費的凈收入。
E、產品質量和技術標準的確定者不同。進料加工由原料進口方根據市場需求自行確定;來料加工由委托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