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理論與實務章節練習題(7)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6-13 15: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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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于大批量交易的散裝貨,因較難掌握商品的數量,通常在合同中規定( )。
A.品質公差條款
B.溢短裝條款
C.立即裝運條款
D.倉至倉條款
7.合同中未注明商品重量是按毛重還是凈重計算時,則習慣上應按( )計算。
A.毛重
B.凈重
C.以毛作凈
D.公量
8.某公司與外商簽訂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規定的出口數量為500噸。在溢短裝條款中規定,允許賣方交貨的數量可增減5%,但未對多交部分貨物如何作價給予規定。賣方依合約規定多交了20噸,根據《公約》的規定,此20噸應按( )作價。
A.到岸價
B.合同價
C.離案價
D.議定價
9.我方某進出口公司擬向馬來西亞出口服裝一批,在洽談合同條款時,就服裝的款式可要求買方提供( )。
A.樣品
B.規格
C.商標
D.產地
10.我國現行的法定計量單位制是( )。
A.公制
B. 國際單位制
C.英制
D.美制
參考答案:
1、B 2、A 3、C 4、B 5、A 6、B 7、B 8、B 9、A 10、D
討論10-1:在出口貿易中,有些非洲國家經常很輕易下訂單,但要求我國出口企業提供賣方樣品,并表示在收到樣品后訂立正式合同,你如何理解?(P152)
參考答案:
大致有兩種可能:
第一,進口商以賣方樣品為依據,確定買賣商品的品質,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如果對賣方樣品不滿意,可以品質不符為由,撤消合同,即使合同成立,也可以實際交付貨物品質與提供的賣方樣品不符為由,提出索賠。
第二,進口商經常以下訂單為由,要求提供賣方樣品的真實目的是掌握商品的設計規格,以便在國內仿制,或要求其他生產商加工,或以該樣品的品質要求其他供貨商提供更優惠的交易條件。因此,出口商要在合同(或定單)中,加列保護對所提供樣品的知識產權的有關條款。
討論10-2:
青島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蘋果。合同及來證上均寫的是三級品,但發貨時才發現蘋果庫存不足,于是該公司改以二級品交貨,并在發票上加注:“二級蘋果仍按三級計價”。貨抵買方后,遭買方拒絕。請問:在上述情況下,買方有無拒付的權利?為什么?
參考答案:
買方有拒付的權利。既然合同及來證上均寫的是提供三級品,出口商即應履約執行,所提供貨物如為二級品,即使按三級計價,也構成違約。因為這樣無疑會影響甚至破壞進口商與其買家的契約關系,會造成大家對品質級別劃分的識別和認定,破壞供應鏈條上商家長期形成的貿易習慣,并發生重新整理的額外費用。
討論10-3:
合同中數量條款規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the seller‘s option”,賣方正待交貨時,該貨國際市場價格大幅度下跌。問:
(1)如果你是賣方,擬實際交貨多少數量?
(2)如果你是買方,在磋商合同條款時,有何注意事項?
參考答案:
(1)10 000×(1-5%)=9500MT
(2)關于選擇溢短裝的權利;溢短裝部分商品的價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