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商務師考試《理論與實務》模擬試題1(2)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0-18 10:58:03
四、名詞解釋(4題,每題4分)
1. 實施名牌戰略:是指通過創名牌、保名牌,樹立我國優質商品和知名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形象和地位,以提高我國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和出口創匯能力。
2. 對外貿易乘數:是凱恩斯的投資乘數在對外貿易方面的運用。凱恩斯認為,投資能夠增加一國的國民收入,他把反映投資增長和國民收入擴大之間的依存關系稱之為乘數理論。在此基礎上,引申出了對外貿易乘數理論。即當對外貿易為順差時,引起的國民收入的增加量將為貿易順差的若干倍。對外貿易乘數理論為凱恩斯的貿易保護主義提供了理論基礎。
3. 共同海損:是指載運貨物的船舶在航運途中遇到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危及船、貨等方面的共同安全,船方為了維護船、貨的共同安全,或為了使航程能繼續完成,而有意識地、合理地采取挽救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犧牲和支出的額外費用。
4. 股票期權交易:股票期權交易實際上是一種購買和賣出股票權利的買賣,即某種股票期權的購買者和出售者,可以在規定期限內的任何時候,不管股票市價的升降程度,分別向其股票的出售者和購買者,以期權合同規定好的價格購買和出售一定數量的某種股票。
五、簡答(3個,每題4分)
1.簡述我國現行對外貿易宏觀管理體系(管理模式、管理手段)
參考答案:
管理模式:對外貿易宏觀管理模式分為兩個階段,一個階段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對外貿易宏觀管理,主要特點是通過計劃管理和行政命令對對外貿易進行管理和控制;一個階段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對外貿易宏觀管理,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使市場成為配置資源的基礎手段,市場體系逐步完善,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外貿宏觀調控體系逐步建立。十四大召開前,主要特點是:通過計劃、行政措施、法律法規、經濟杠桿等多種手段調節和控制對外貿易活動的外貿宏觀管理體系逐步形成,十四大召開后,我國對外貿易宏觀管理改革和調整的目標是轉變外貿宏觀管理職能,建立以法律手段為基礎、以經濟調節手段為主、輔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對外貿易宏觀管理體系。
管理手段:(1)法制手段:中國對外貿易法律制度、《對外貿易法》、中國外貿宏觀管理的其他法律和法規;
(2)經濟調節手段:匯率與匯率制度、對外貿易稅收和稅收制度、進出口信貸制度;
(3)行政手段:外貿經營權管理、進出口配額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管理、海關管理、進出口外匯管理、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進出口商品原產地管理。
2. 簡述關稅同盟的貿易創造效果和貿易轉移效果
參考答案:
貿易創造效果由生產利得和消費利得構成。關稅同盟建立后,在比較優勢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化分工。這樣,關稅同盟某成員國的一些國內生產品便被其他生產成本更低的產品的進口所替代,從而使資源的使用效率提高,擴大了生產所帶來的利益;同時,通過專業化分工,使本國該項產品的消費支出減少,而把資本用于其他產品的消費,擴大了社會需求,結果使貿易量增加。貿易創造的結果使關稅同盟國的社會福利水平提高。
假定締結關稅同盟前關稅同盟國不生產某種商品而采取自由貿易的立場,免稅(或關稅很低)地從世界上生產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國家進口產品,關稅同盟成立后,同盟成員國該產品轉向同盟內生產效率最高的國家進口。如果同盟內生產效率最高的國家不是世界上生產效率最高的國家,則成本較同盟成立前增加,消費支出擴大,使同盟國的社會福利水平下降,這就是貿易轉移效果。
3.簡述D/P和D/A的含義及它們的主要區別
參考答案:
D/P是付款交單,是指出口人發貨后,取得裝運單據,委托銀行辦理托收,并在托收委托書中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人付清貨款后,才能把商業單據交給進口人。
D/A是承兌交單,是指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后開具遠期匯票,連同商業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兌匯票后,代收銀行即將商業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
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在D/P中,出口人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在D/A中,出口人的交單是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
六、計算(3個,第1題6分,2,3題5分)
1.鑫興公司收到澳大利亞某客戶來電,詢購1000只睡袋,請按下列條件報出每只睡袋的CIF3%悉尼的美元價格。睡袋國內購貨成本為每只50元人民幣,國內其他費用總計為5000元人民幣,鑫興公司的預期利潤為10%.該睡袋為紙箱裝,每箱20只。從裝運港至悉尼的海運費為每箱20美元。海運出口保險按CIF加加一成投保一切險、戰爭險,費率為0.8%(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8元兌換1美元)
解答:此題考察的是有關術語價格轉換和運費計算的內容。計算過程如下:
(1)FOB=成本+費用+利潤
睡袋的國內購貨成本為每只50元,每只的運費為5000/1000=5元,按照預期利潤的10%加成計算,每只睡袋的FOB價=(50+5)×110%=60.5元=7.56美元
(2)運費的計算:運費F=20美元/箱=20/20(只)=1美元/只
(3)CFR價=FOB+F=7.56+1=8.56/只
(4)CIF=CFR/(1-110%×保險費率)=8.56/(1-110%×0.8%)=8.64美元/只
(5)CIF3%=CIF凈價/(1-傭金率)=8.64/(1-3%)=8.64/0.97=8.91美元/只
通過這個的解答,大家應熟練掌握FOB、CFR、CIF及CIFC間的相互換算。
2.一張面額為100元、年利率為20%、期限為5年的債券:問:
(1)其持有者的名義收益率是多少?
名義收益率=(債券年利息÷債券面額)×100%
=(20÷100)×100%=20%
(2)若該債券發行時最初的認購者在購買后的第三年初以90元賣出,那么,該債券新的購買者的本期收益率是多少?
本期收益率=(債券年利息÷本期市場價格)×100%
=(20÷90)×100%≈22.22%
(3)若某人在證券市場上以100元買了這張證券,兩年之后又以150元的價格賣出,那么其持有期的收益率是多少?
持有期收益率=[(賣出價-買入價)÷買入價]×(360÷持有期限)×100%
=[(150-100)÷100]×(360÷720)×100%=25%
(4)若某人以120元購買了這張債券,由于該投資者買入這張債券時,該債券已發行了3年,那么該投資者待2年后債券到期時的收益率是多少?
到期收益率=(債券到期后的本金和利息總額-買入價)÷(買入價×帶償還的期限)×100%
=[(100+(20×5)-120)]÷(120×2)×100%≈33.33%
3.中國某面粉廠從日本某公司租用了一套方便面生產線,設備的概算成本為280萬元,租賃期為5年,每年年末支付一次租金,利息和手續費合年利率為6%,如果采用遞減式方法計算租金,該中國面粉廠第二年和第五年應向日本公司分別支付多少?總租金為多少?
解析: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每年應付本金為:280÷5=56萬元
R=各期占款本金數×年利率×占款年數+各期應還本金數
第一年應付租金為:2,800,000×6%×1+560,000=728,000(元)
第二年應付租金為:2,240,000×6%×1+560,000=694,400(元)
第三年應付租金為:1,680,000×6%×1+560,000=660,800(元)
第四年應付租金為:1,120,000×6%×1+560,000=627,200(元)
第五年應付租金為:560,000×6%×1+560,000=593,600(元)
則:
l 第二年支付租金為694,400元。
l 第五年支付租金為593,600元。
l 五年共交租金為:
728,000+694,400+660,800+627,200+593,600=3,304,000(元)
上述例題還可用下表表示:
遞減式計算法例題表 單位:萬元
占款年數 本金金額 應付本金 利費額 租金
1 1 280 56 16.8 72.8
2 1 224 56 13.44 69.44
3 1 16.8 56 10.08 66.08
4 1 11.2 56 6.72 62.72
5 1 56 56 3.36 59.36
應付總額 50.4 330.4
七、案例分析(3題,第1題6分,2,3題5分)
對下面有關案例的解答進行選擇并說明自己的理由。
1.我國以CIF術語向美國出口一批貨物,貨物交運前賣方及時投保了一切險和戰爭險,貨物在馬六甲海峽附件遭遇海盜搶劫,部分貨物被搶走。試分析說明:
(1) 被搶走的貨物屬于什么海損?為什么?
(2) 應該由買方還是賣方向保險公司索賠?為什么?
(3) 保險公司是否應該賠償?為什么?
答:(1)被搶走的貨物屬于部分海損中的單獨海損。因為整船貨物只受到部分損失,因此是部分海損,因為貨損直接由風險因素造成,不是救助造成,因此屬于單獨海損。
(2)應該由買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因為在CIF術語下,風險轉移點在裝運港,案例中風險已經歸于買方,索賠應該由買方辦理。
(3)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因為投保了戰爭險,戰爭險中包括海盜搶劫風險。
2.我國A公司出口一批貨物,付款方式為D/P90天。匯票及貨運單據通過托收銀行寄抵國外代收行后,買方進行了承兌。但貨物到達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漲,于是買方出具信托收據(T/R)向銀行借出單證。貨物出售后,買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閉,以致賣方不能按時收回貨款。但此時距離匯票到期日還有30天。如你是這批出口業務的經辦人,應如何處理?并簡述理由。
答:(1)該筆業務的付款方式為D/P90天,A公司并未授權代收行憑信托收據將單據先行借給進口方,這是代收行自己向進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與出口人無關。因此,國外代收行應對A公司負全部責任。
(2)由于進口方破產倒閉,致使匯票到期時,A公司貨款難以收回。但代收行的行為,必須為到期付款負全部責任。因此,作為A公司的出口業務的經辦人,應及時通過托收行與代收行交涉要求支付貨款,必要時采取法律手段,以保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3.一家中國公司和一家美國公司商定共同出資在中國成立一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商定該家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900萬美元,請問:依照中國利用外資的政策法律規定,在正常情況下,這家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至少應為多少萬美元?該合資企業在獲得營業執照之日起的幾年內應將注冊資本全部繳齊?
答:根據中國利用外資的政策法律的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因此,這家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至少應為450萬美元;同時還規定,注冊資本在300萬美元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含1000萬美元)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3年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因此該合資企業在獲得營業執照之日起的3年內應將注冊資本全部繳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