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際商務師考試案例分析題詳解五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4-07-07 11:14:47
案例3
甲、乙二人擬成立一家網吧,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資本總額為150萬元,其中實物出資50萬元,包括電腦、掃描儀、復印機、打印機等;個人居住的房產出資50萬元;貨幣出資50萬元。驗資機構經調查后發現:(1)作為出資的實物是按原購置時的發票計價的,現已使用3年,且該類高施更新較快,價格一路下跌,按現行市場價重新評估只有20萬元。(2)甲、乙對其居住的房產雖然有產權,但這兩處房產與公司經營無關,且甲、乙未將產權過戶給公司,仍然用于自己居住,不能作為出資。(3)貨幣出資的資金來源是甲、乙向他人借來的,借款不能作為出資。
驗資機構的意見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設立申請人以實物的原值估價,不符合評估規則,驗資機構以現行市場價評估是正確的。
(2)甲、乙以其享有產權的房產作為出資是應予允許的,但應辦理過戶手續,否則就是虛假出資。在責令其補辦手續后,房產出資是合法的。
(3)甲、乙以借款作為出資,并不違反法律規定的,但還款人只能是甲、乙,不能是擬設立的公司。
案例4
甲公司為國有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于2000年4月15日向法院申請破產,4月20日法院受理。為防止擴大損失,法院決定先成立一清算籌備小組接管甲企業,4月27日清算組籌備小組開始接管甲企業,8月10日法院載定宣告甲企業破產。查明:甲企業財產及債權9687.5萬元,債務27134.6萬元,欠職工工資及勞動保險費用300萬元、稅金410.5萬元。發生破產費用250萬元。甲企業最大的債權人工商銀行對甲企業享有債權4896.2萬元,有機器設備抵押,價值3500萬元。
(1)法院成立清算籌備小組接管甲企業的做法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2)甲企業的破產財產是多少?
(3)工商銀行的破產債權是多少?
參考答案
(1)不正確。因為清算組應在宣告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本案中法院8月10日宣告甲企業破產,而4月27日就接管顯然是不正確的。
(2)甲企業的破產財產實際為6187.5萬元。
9687.5―3500=6187.5
(3)工商銀行的破產債權為1396.2萬元。
4896.2―3500=13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