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際商務師考試專業知識復習講義(1)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2-13 08:35:03
第一節 企業組織
考試要求:
1、熟悉現代企業的性質、組織形式和組織特征、經濟利潤的概念
2、掌握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必要條件
一、企業的性質與組織形式
1. 性質
大規模生產的經濟性。
為大規模的生產籌集資金。
對生產過程的管理。
2. 企業的組織形式
業主制企業、合伙制企業和公司制企業。
前兩種企業組織形式屬于自然人企業,出資者承擔無限責任;第三種屬于法人企業,出資者承擔有限責任。
業主制企業:又稱個體企業,它是由單個主體出資興辦并歸單個主體所有和控制。企業一般由業主自己經營,收入歸自己所有,風險也由自己承擔。
優點——所有權和經營權歸于一體,企業的建立和關閉手續相對簡單,經營靈活,決策迅速,業主為自己的利益而精打細算,因此責任心強。
缺點——企業屬于自然人企業,沒有獨立的生命,企業存續的時間往往較短,信譽程度較低;企業的規模很小,結構簡單,財力不強,難以投資于規模較大的產業。
合伙制企業:由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業主制企業通過簽訂合伙協議建立起來的企業組織。企業財產屬于合伙人所有,由合伙人直接支配和控制。企業的經營所得由全體合伙人分享,而經營虧損也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且當企業經營失敗,企業出現資不抵債時,每個合伙人都以自己的個人資產承擔企業的債務。每個合伙人都負有企業財產的無限連帶責任,即如果有的合伙人財產不足以抵償債務,其他合伙人必須代為抵償。
優點——可以籌集一定規模的資金,從而有能力從事一些較大規模的生產和經營活動;企業財產的無限連帶責任制可以使全體合伙人都非常關心企業的經營狀況,其經營者的激勵機制也較為合理有效。
缺點——企業資金規模仍受到一定限制;合伙人和經營者沒有分開,所有決策都要由全體合伙人一致通過,因而協調困難,容易造成決策延誤:合伙制企業的穩定性較差;無限連帶責任制增大了投資者的風險。
公司制企業: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來說,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并以盈利為目的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在我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只能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現代企業的主要特征
1.公司有限責任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標志
2.股東所有權和法人財產權的分離
3.委托一代理問題的出現與激勵機制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