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跟單員考試進出口稅費復習資料二
來源:來源于網絡發布時間:2009-07-22
二、出口關稅
出口關稅是以出境貨物和物品為征稅對象。
征收出口稅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限制、調控某些商品的出口。
1、從價稅:
公式:應征出口關稅稅額=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
出口貨物完稅價格=FOB/(1+出口關稅稅率)
例:
國內某企業從上海出口合金生鐵一批,申報出口量100噸,價格為FOB上海120美元,關稅稅率為20%,已知外匯折算率1美元=人民幣8.10元,要求計算出口關稅.
解析:出口貨物完稅價格=FOB價格/(1+出口關稅稅率)
=(USD120*100)/(1+20%)
=USD10000
將外幣折算成人民幣為:RMB81000
出口貨物應納關稅稅額=出口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
=RMB81000*20%
=RMB16200
2、從量稅:
出口貨物應納關稅稅額=出口貨物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例:
某外貿公司出口某商品20000件,該貨物出口稅率為“RMB0.2/PC”,買賣雙方成交價格為CFR GDANSK US$40000,計算應繳納的出口稅費為多少?
解析:
出口貨物應納關稅稅額=出口貨物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20000PCS*RMB0.2/PC
=RMB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