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跟單員考試輔導:來料加工裝配貿易方式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4-28
常見的加工貿易方式有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出料加工、補償貿易等進出口貨物的報關。
(一)來料加工的特點
來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Supplied Materials)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主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必要時還提供設備,由中方加工企業按外商的要求二行加工裝配,成品交外商銷售,中方收取工繳費,外商提供的設備作價價款,中方用工繳費償還貿易形式。這種方式不動用外匯,也不對開信用證(對開信用證的進口合同,視為動用外匯,按主料加工),稱為“各作各價對口合同”來料加工。
外商提供原材料,中方加工成品,稱“來料加工”;外商提供零部件,中方組裝成品稱“來手裝配”,兩者統稱為來料加工裝配,有時簡稱來料加工。來料加工裝配進口的料件屬于海關保稅鄉物,中方對貨物無處置權。
(二)來料加工的優惠政策與管理規定
1.進出口稅收
①來料加工裝配項下外商提供用于加工裝配返銷出口產品的進口料件,免予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②來料加工裝配項下進口直接用于加工生產出口產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免予綁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③來料加工裝配項下加工成品出口,免于繳納出口關稅。
④來料加工項下由外商提供的不作價進口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于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
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2.進口、出口許可證
①來料加工裝配項下用于加工生產返銷出口產品的進口料件,免領進口許可證。對開展以進口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天然橡膠等五種商品為原料的來料加工項目,其進口料件應申領進口許可證。
②來料加工裝配下進口直接用于加工生產出口產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消耗的燃料油,應申領并交驗進口貨物許可證。
③來料加工裝配項下加工成品出口,免領出口貨物許可證。但外商或加工企業在我國境內購買供加工成品的原材料,凡屬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應申領出口許可證。對來料加工項目出口屬于國家實行配額招標管理的出口商品,應申領出口許可證。實行配額招標管理的出口商品目錄,由商務部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