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銷員《外貿綜合業務》知識點及例題講解二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4-06-11 17:20:28
以商品的內容劃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貿易)
(1)貨物貿易(Goods Trade)
貨物貿易又稱有形貿易、商品貿易,指各種有形的、看得見的商品的貿易。
(2)服務貿易(Service Trade)
服務貿易又稱無形貿易,指國際間各種無形商品即服務的進出口。
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當中指出,服務貿易是指:參見教材。有4種形式:
①跨境提供:從一成員方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方境內提供服務。如一國銀行向另一國借款人提供貸款服務
、诰惩庀M;在一成員方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方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一國銀行對外國人的旅行支票進行支付的服務
、凵虡I存在,通過任何在其他成員方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
④自然人移動:通過在任何其他成員方境內的一成員方自然人的存在提供的服務。
(3)知識產權貿易:是指以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產品作為標的的貿易。
按照WTO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規定:知識產權主要包括:版權(相當于我國的著作權)、商標權、地理標識、工業品外觀設計、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未披露的信息等。
例:按構成國際交換的產品不同來區分,國際貿易分為 (cde)
a、總貿易
b、 專門貿易
c、貨物貿易
d、服務貿易
e、 知識產權貿易